生命最寶貴,安全最重要!
摘要:生命冇Take Two!每個人的生命都猶如單行線,沒有重來的機會。試想想,一個擁有美好未來,前途無量的人,因為突然的災難意外或暴力襲擊,使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,甚至失去了生命,那麼他(她)的未來理想、財富、事業,就會在瞬間中化為烏有,他(她)還能談得上有什麼未來嗎?

當今社會,生命安全的價值尤為可貴。記得19世紀有一首充滿浪漫激情、膾炙人口的詩:「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,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」,當年曾令無數熱血青年在青春歲月中,為追尋理想而拋棄生命。
然而,理想不等於現實!生命一旦消失,理想、自由、愛情也就不再存在。生命,代表了一切。沒有了生命,一切都無從談起。對青少年同學們而言,理想、學業、成就,以及將來的事業、愛情、家庭、財富,無不建立在生命安全的基礎之上。
生命冇Take Two!
每個人的生命都猶如單行線,沒有重來的機會。試想想,一個擁有美好未來,前途無量的同學,因為突然的災難意外或暴力襲擊,使身體受到嚴重的傷害,甚至失去了生命,那麼這位同學的未來理想、財富、事業,就會在瞬間中化為烏有,他還能談得上有什麼未來嗎?
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(Abraham Harold Maslow)的人類需求層次理論認為:人類有多種遞增層次的需求。只有滿足了生理和安全的基本生存需求,下一個社會需求才會走近你的人生規劃。每個需求的條件都是下一個需求的基礎,就算你滿足了“自我實現”的需求,一旦你的“安全需求”出現危機,你的社會、尊重及自我實現也會瞬間失去。換句話說,人生的所有成就,都建立在生命安全的基礎上。
學習生涯,同樣如此。生命安全就是實現夢想的前提。生命安全的需求和保障都是完成學業、成就事業必不可缺的,是貫穿你一生的基石。在你的一生中,最寶貴的東西就是生命,你要無時無刻去珍惜和保護。
做好哪些人身安全的準備呢?
在你即將進入人生新階段,踏上青雲路之際,問一個簡單的問題:“你做好了人身安全準備嗎?” 根據我們對學生和家長進行的“生命安全問卷調查”資料顯示,超過95%的同學和家長回答:不知道。5%的問卷回答是:沒有。
這說明了在人身安全的問題上,同學、家長都不知道如何來保護同學的人身安全。家長唯一能做到的是找一間有名氣的大學,寄望當地政府、學校能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。當然,更多家長的做法是為子女買重人壽、以及意外保險,並祈求上天保佑子女在平安無事。而同學們則對如何保護自己的人身安全問題感到茫然,因為絕大部分的同學從小到大,從未接觸和學習過有關自我保護的個人安全技能,對於如何預防風險、緊急應對、危機處理等有關生命安全教育的知識和風險意識、自我保護技能一無所知。
也有一些同學曾經學習過跆拳道、空手道、功夫等武術項目,但這些項目實際上是體育運動,與自我保護的安全技能截然不同,難以在遇上危機時,起到安全保護的實效。
那究竟如何才能真正做好人身安全的準備呢?
換句話說,青少年學生要面對的風險和威脅是哪些?最容易受到傷害的因素來自哪裡呢?這個問題是每個同學,需要首先去認識和了解的。根據中國教育部以及香港教育機構的資料顯示,青少年學生個人安全問題主要有以下幾類:
(1) 交通事故。
(2) 戶外活動。
(3) 疾病危害。
(4) 家居生活(火災、觸電等)。
(5) 被欺詐、被搶劫乃至劫持。
(6) 性侵害及強暴
(7) 居所安全(被偷竊)。
(8) 恐怖分子蓄意鬧事。
(9) 自然災害。
綜合歸類,可以歸納出直接威脅到留學生人身安全的有以下四方面:
(1) 暴力傷害;(2) 自然災難;(3)意外事故;(4) 傷病急症。
走出人身安全觀念的誤區。
既然我們知道將來會面對的風險,那自然要對症下藥,做好準備工作,學習自我保護的安全技能,保護好自己的人身安全。然而,很多準學生和家長們,卻往往將人身安全寄託到別人的手上,並存在多個安全知識的認知誤區。
1. 觀念的誤區
- 警察可以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?
警察是法治社會對抗暴力犯罪的主要力量,但不可能每時每刻都在保護市民的安危。在實際的運作中,警方作為執法部門,其職能是案件發生後的偵破和抓捕暴徒。不但警方難以預防暴力罪案的發生,甚至警察往往也是暴力事件的受害者,如近年發生在英國和法國的警察被殺案,兇徒用砍刀襲擊警察。像類似這樣的襲擊警察凶案,時時在世界各大城市發生,實在難以讓大家安心。
- 大學能夠可以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?
學校的保護能力更讓人不敢苟同,一旦學校有暴力事件發生,肯定會造成學生的重大傷亡事故,如近年來發生在歐美的校園槍擊案及澳紐的留學生慘案,學生都是傷亡的主角,類似的暴力案件屢屢不絕,讓所有準備到歐美及澳紐留學的家庭和同學憂心不已。
2. 學習的誤區
很多家長也意識到子女的人身安全問題,他們讓子女去學習功夫,學空手道、泰拳,以為可以學習和掌握到自我保護的技能。而社會上也普遍有個觀念,認為女性要自我保護,可以去學功夫或空手道、泰拳等,能達到自衛的目的。但事實上,很多女性,在學習了很長一段時間後,面對一些突如其來襲擊時,連基本的自我保護能力都沒有,更別說自衛反擊了。
須知現今的武術、空手道、跆拳道、拳擊、泰拳早已演變成體育運動項目。這些運動所教授的攻防技術都是在規定的時間、空間下進行,有場地、規則、打法的限制,更重要的是規定不能攻擊人體要害部位。但在自我保護中,當自衛者在面對危機尋求脫險時,必須在恰當的時機中,以最快的速度,一招制敵、重創對方,在瞬間中擊倒兇徒並令其失去攻擊你的能力,這樣才能使自己脫離險境並得以自保。
幾年前發生的香港女藝員在卡拉OK被性侵犯一案,受害女藝員是一位習武多年的“影視打女”,曾教授女性打詠春拳、女子防身功夫。但在性侵案中,該影視打女竟然被色狼蓄意侵犯而毫無反抗能力。
上述案例告訴我們,學習功夫、搏擊,並不等於學會了安全防衛術。大家一定要知道這個本質的區別,切不可以為學習了那些對抗性的運動項目,就掌握了自我保護的技巧和方法,具備了防身自衛的技能,這種觀念往往會造成很大的危害。
3. 保險的誤區
買保險,是現代社會中保障生命財產的一個普遍行為,單從保障個人財產而言,購買保險的確有其保障財富的意義。但從同學們的生命安全而言,購買再多、再重的人壽保險、意外保險都沒有實際的意義,從某種角度上看,這種所謂的「保險」,不能起到真正的保障,只能說是事後的「賠償保險」,是馬後炮﹗
試問,有哪個同學的家庭會希望可以拿到這種保險賠償?若拿到同學的人壽保險賠償,則意味著你遭遇了不測。生命安全受到了危害,若是這樣,那保險費賠得再多都沒有甚麼意義了。
保險的真正意義,在於當有危機事件發生時,能夠及時預防和避免危機的降臨,保障人身安全不受到傷害,這才是真正的保險,真正的事前保險,而不是那種完全不能預防人身安全受到傷害,只能在發生傷害事故後,與家屬討價還價的是事後「賠償保險」。
未雨綢繆,做好事前保險!
為何那麼多同學的家庭願意花費昂貴的保費,去購買這種事後獲賠償的保險,而不是做好事前保險的人身安全訓練?其實,與其長年累月購買保險,倒不如將用在保費的部分金錢,讓同學們去學習安全防衛術,掌握自我保護的技能,讓同學們能夠在不幸遇上危機時,避開危險的威脅,減少自身受到傷害的可能性,這更有實際效益。所謂求人不如求己,學習自我保護技能,做好事前保險,終生受用,也終身有保障!